黃金租賃業務是指符合規定條件的法人客戶(含中小企業客戶)向光大銀行租賃黃金,并按照合同約定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租賃費,到期歸還等額黃金或到期前按期初約定的購金價格和購金日期向光大銀行買入等量黃金并歸還的業務。
? 解決黃金產業鏈客戶用金需求,有效降低經營成本。
? 通過黃金租賃豐富企業融資渠道。
? 客戶與光大銀行簽訂相關業務協議。
? 在授信額度范圍內確定黃金租賃業務規模。
? 光大銀行為客戶辦理黃金租賃過戶及到期歸還的具體業務操作。
黃金租賃客戶準入條件:客戶應為產金、用金企業以及與黃金業務相關的商貿企業,及符合光大銀行認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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